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简介和主要职责

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统筹负责学校财务管理、国有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。现有教职工27人,下设预算科、会计核算科、综合计划科、资金管理科、招标采购科、资产管理科6 个科室。主要职责如下:

一、贯彻落实国家财经、国有资产管理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,严守财经纪律,拟订学校财务、资产管理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,按程序上报学校审批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体系,规范校内经济行为,实施财务监督管理;牵头完善资产监管机制,保障资金与国有资产安全。

三、负责学校年度预算、决算编制及管理;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,对经济活动实施全过程跟踪监控,开展财务分析与预测,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数据支撑。

四、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,强化资金使用管控,统筹管理校内各单位银行账户及存款业务,为学校资源配置提供决策依据。

五、依规组织学校各项收入,规范收费管理。落实收费审批制度,做好收费项目申报、立项及公示;规范票据管理工作。

六、严格执行国家会计制度,规范日常会计核算,准确编制会计报表;依法办理教职工薪酬核算与发放。

七、负责校内各类税费代扣代缴、纳税申报及退税等税务管理工作;规范会计档案管理,按期整理立卷归档,确保会计档案完整规范。

八、负责学校房地产产权管理,开展房地产资料收集、归档;承担学校公租房调配与日常管理工作。

九、统筹学校各类集中采购的组织协调,指导、监督校属二级单位自行采购活动。

十、指导督促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做好国有资产管理,涵盖土地、房屋、建筑物、教学、科研、办公仪器设备及家具等资产;指导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利用,组织落实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。

十一、组织开展清产核资、资产统计,定期编制资产统计报表;负责资产评估、闲置资产统筹调配利用;审核国有资产租赁、转让、出售、拍卖、报损、报废等事项,并组织办理相关处置业务。

十二、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、财政、审计部门监督检查,扎实落实各类问题整改。

十三、加强财会与资产管理队伍建设,持续提升工作人员政治素养与专业业务能力。

十四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